各系、部、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师德水平和职业素养,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关于追授李芳同志“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并开展向李芳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豫文〔2018〕120号)精神和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中共河南省教育厅党组《关于深入开展“向李芳同志学习,争做‘四有’好老师”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豫教党〔2018〕117号)。金年会娱乐官网首页决定开展此项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在全校掀起学习李芳精神的新高潮
李芳同志是我省优秀乡村教师中的杰出代表,是践行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四有”好老师的先锋模范,是全省广大教师学习的榜样。为学习宣传李芳同志先进事迹,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印发了《关于开展向李芳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并先后开展了李芳同志先进事迹座谈会、向李芳同志学习书画摄影作品展览、在教师节颁奖典礼追授李芳同志“河南最美教师”特别奖、向李芳同志学习主题音乐会等项活动,在全社会引领了开展向李芳同志学习的热潮。李芳事迹巡回报告会、歌咏比赛等一系列活动也将在近期启动。
为进一步学习李芳精神、弘扬高尚师德,在开展向李芳同志学习活动成果的基础上,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决定深入开展“向李芳同志学习,争做‘四有’好老师”主题教育活动,掀起向李芳同志学习新高潮。学校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微博、微信以及校报校刊、展板橱窗等宣传阵地,通过组织学习、讨论、座谈及征文比赛、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李芳精神,切实把向李芳同志学习活动引向深入。同时,将陆续开展“寻找李芳式的好老师”大型宣传推介、“争做李芳式的好老师”大型主题征文等活动,引导鼓励全省广大教师人人参与、全员参与,真正将向李芳同志学习活动落在实处,落实到每一位教师。
二、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激励全校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
各系、部、处室要以开展“向李芳同志学习,争做‘四有’好老师”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努力提升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成效。切实加强师德宣传,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创新师德教育,研讨、探索新时期师德建设的新内容、新思想、新方法和新机制,全面提升师德水平;推动制度建设,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明确师德红线;加强监察监督考评,在各类人才考核评价、项目评审、评优评先中,严把政治关、师德关、育人关,确保师德师风建设取得切实成效。通过多措并举,努力构建宣传、教育、考核、奖惩、监督“五位一体”的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各系、部、处室要激励广大教师以李芳同志为榜样,学习她爱岗敬业、爱生如子的高尚师德;学习她心怀大我、无私奉献的至诚情怀;学习她为人师表、行为世范的品格风范;学习她奋不顾身、舍己救人的大爱精神。引导和激励广大教师以身边的先进人物为榜样,立足岗位,敬业奉献,扎实工作,把对学生的爱倾注到教育教学的方方面面,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四个相统一”,努力做好学生的“四个引路人”,争当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全省广大教育工作者要牢固树立起强烈的争先进位的添彩意识,肩负起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历史使命,争做教育行业的出彩河南人,立足岗位,扎实工作,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三、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在今年召开的全国教育大会上,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强调,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承者,承载着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对教师队伍建设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也对全党全社会尊师重教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人民教师无上光荣,每个教师都要珍惜这份光荣,爱惜这份职业,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完善自己;做老师就要执着于教书育人,有热爱教育的定力、淡泊名利的坚守。
各系、部、处室要把深入开展“向李芳同志学习,争做‘四有’好老师”主题教育活动,与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暨省委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从战略高度认识教师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始终不渝地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进一步明确工作方向和行动要求,着力打造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要着力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水平,全面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理顺教师管理体制机制,增强教师队伍建设保障能力。要特别关心教师特别是乡村教师生活,逐步提高教师地位待遇,让广大教师在岗位上有幸福感、事业上有成就感、社会上有荣誉感,让教师成为让人羡慕的职业。
学院系、部、处室要把深入开展“向李芳同志学习,争做‘四有’好老师”主题教育活动的落实情况及时上报,于10月25日前将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教务处,电子版发至邮箱252662050@qq.com。联系电话:62519890
教务处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