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校内教学实习(实训)基地是学校为学生提供实践教学,使学生对所学专业建立感性认识,巩固学生专业理论知识,指导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专业技能、实际工作能力及综合素质的重要场所。为了按时完成实践教学任务,保证实践教学质量,加强对实践教学过程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加强校内教学实习(实训)基地管理,充分发挥校内资源优势,对于提高实践教学质量,节约实习(实训)费用,都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 系(部)制定的实习(实训)基地应根据专业教学需要,结合学院实习(实训)基地的条件和能力,按照人才培养方案,提出本系部的实习(实训)计划。
第二章 实习(实训)教学计划的制定、下达与落实
第四条 各系(部)必须在每学期开学第五周,提出本系部该学期的实习(实训)计划(包括实习(实训)的项目、要求、时间、人数、指导及带队教师、实训耗材、需要校外实训的项目等内容),报实习实训处及教务处,由实习实训处向院领导汇报,逾期不交的实训推迟到下学期安排。
第五条 各实习(实训)必须在学生实习(实训)前两周,将具体的实习(实训)计划提交到实习实训处,并附实习(实训)指导书,实训指导老师要到实验室落实实训设备、实训耗材等准备情况。
第六条 系部应安排政治素质高、工作认真负责、业务精湛的教师完成实习(实训)教学任务。
第七条 实训结束后,实训指导教师将学生实习报告和实训考核成绩交到实习实训处。
第三章 实习(实训)教学的管理与考核
第八条 各系部都要加强对实践教学工作的管理和考核,专业技术指导人员要树立既教书又育人的思想,对学生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在接受任务后要根据实践教学指导提纲的内容和要求准备,认真完成实践教学任务。在实践教学过中要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和管理,填写实训教学记录,实践教学结束后,应对参加实习(实训)的学生给出考核成绩。
第九条 各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的组织管理,使学生按时参加实践教学,教育学生遵守教学实习(实训)室的各项管理制度和纪律,严格遵守实验室操作规程,严防不安全事故。
第十条 各实习实训指导老师要把每个实验室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实习操作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给学生讲解清楚,安排到位。
第十条 成立学院实习实训教学督导小组,采用固定检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加强学院实习实训教学管理落实。实训结束进行实训教学质量考核与评价规范,对实训指导老师通过学生问卷、学院教学检查小组评价,以及学生的实训效果进行考核。把教师承担实践教学任务及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归入个人业务档案。
第十一条 学生实习(实训)期间应遵守教学实习(实训)室的有关规章制度和纪律,服从管理,爱护工具、仪器设备,注意安全,尊重指导老师。
第十二条 学生实训成绩考核,要依据学院制定的考核方式,结合实训的实际情况,以学生的实训效果为主要依据,将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结合。
第十三条 需要进行校外实训的项目的系部,需要在学期第五周提出请示,经领导批示后,要与校外实训基地签订协议。要有完善的方案保证学生校外实训的安全,并落实到位。实训督导小组到校外实习单位抽查进行检查督导,保证实训教学效果。
第四章 其 他
第十四条 学院带实训课程的教师等有关人员凡违反教学管理制度和教学工作规程,在所承担的教学活动及相关工作中出现失误,影响正常教学秩序,产生不良后果,均属于教学事故。相关的认定及处理办法参照《金年会娱乐官网首页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第十五条 学生实训期间也应实行考勤,不能参加者应事先经过批准。对旷课的学生,无故旷课累计超过教学时数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考核,并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给予补考机会。学生实训期间的教学管理及处理办法参照《金年会娱乐官网首页学生管理手册》
第十六条 校外实习负责人要签订校外实习承诺书,负责人要跟带实训的老师和参加实训的学生签订承诺书。
附件: 校外实习安全承诺书